8省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发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7-12-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董鲁皖龙)近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县(市、区)、陕西省30个县(区)、河南省33个县(市、区)、西藏自治区15个县、山东省、黑龙江省65个县(市、区)、内蒙古自治区32个县(市、区) 山西省25个县(市、区),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显示,各省份接受督导检查的县(市、区)皆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此次督查主要针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4个方面开展。督导发现,各省份各有侧重,亮点纷呈。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14个县不断加大“全面改薄”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力度,2014年以来,累计投入91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2200所,新增校舍面积148.3万平方米。陕西省强化信息应用,建立了教育大数据应用中心,网络覆盖到全省所有县、市、区。河南在全省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已达90%。西藏自治区强化控辍保学,15个县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乡镇、学校的考核范围,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食宿质量等方式提升吸引力,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均达到90%以上。山东省为解决城镇大班额工程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427所,新增教学班4.13万个,新增学位近190万个。

    同时,督导也发现,不少受检县学校“大校额”和“大班额”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县体育运动场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仍有缺口;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师资不足;部分地区学校教学楼比较陈旧、老化,校园环境较差,教育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督导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并要求各地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